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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外交部回应越南海洋法实施


来源:延边家教网 日期:2013-1-1
 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31日就 《越南海洋法》生效实施答记者问。

  有记者问:据报道,《越南海洋法》将于2013年1月1日生效实施。中方对此有何评论?

  华春莹说,中国对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及其附近海域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。任何国家对上述群岛提出的领土主权要求和采取的任何行动,都是非法的、无效的。我们对该法生效后将给南海局势带来的负面影响深表关切,要求越方不要采取任何使问题复杂化、扩大化的行动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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